一个小民对共同富裕之路的税制理解

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我国改革开放成效显著,一部分人先富的目标已经实现,但是由于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的存在,导致社会贫富差距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

一些富人,他们的富裕程度是比较惊人。但是绝大多数人还依然在温饱线上。总理说过我国有6亿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说明这不是一个金字塔的结构,这是一个图钉的结构,既然是一个图钉的结构,所以也不可能通过一个人为的操控去制造一个所谓的纺锤型的社会,制造一个纺锤型的社会。

其实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我们在中学时代就已经在政治学学过了。

70年前我们国家做过一个实验,结果是一场灾难,所以至今是不可能再去重复这个过程的。70年前想变成纺锤型的社会,最后变成大家都很穷,那么共同富裕很显然不是要达到这种目的,把一些高净值朋友的财富做重新分配,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我们不妨把视野拉得更远一点,看看国外是怎么做的。

我们国家是后发国家,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国家的治理思路上,所谓的后发国家,那必定他要跟先发的国家去学习,那么先发的国家哪些国家可以做我们未来共同富裕的把握?

英美国家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呢?那么英美国家和谁做对比呢?和北欧国家?到底哪一组可以成为共同富裕的?有人说这是西方,我们不能拿他们的例子在使用在东方大国。

关于共同富裕,其实中国是在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很多时候应该是参照的新加坡。苏州为最早的发端是有一个工业园,叫中国新加坡公园,而今它已经成为了中国最牛地级市;中国对外签订的所有的税收协定是中国和新加坡税收协定为蓝本的。

并不是因为我们是一个具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提出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实际上别的国家早就在执行共同富裕的政策,从这个角度讲,共同富裕它并不是就一定意味着我们要以一种非常激烈的方式去剥夺高净值朋友的财富,但是他一定要去学习北欧或者新加坡政府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叫做“大政府小社会”。

换句话说,政府在这个治理的模式里面,它会掌握越来越多的资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总理答记者问里面都提到了两件事情:一是“减税降费”,今年减税降费的规模要达到2.5万亿,金额是非常庞大;还有一个是更有意思的叫“转移支付”,中央向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也空前扩大。

中央向地方转移支付,又要保证货币不超发,确保通货膨胀不剧烈,特别是今年赤字率还压缩了,转移支付体量扩大只有一种手段,那就是中央必须汲取越来越多的资源,这种资源的汲取,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会依靠税收来完成。

所以所谓的共同富裕,实际上首先是政府要有钱,政府要有资源。纵观过去中国30年的发展,实际是伴随着不断的技术的迭代升级的,技术升级一定会导致生产效率提升,生产效率的提升又一定会导致贫富分化。50年代的鞍钢需要好几十万人昼夜奋战才能达成生产目标,90年代创办阿里巴巴只要一两千个核心的程序员就够了,这就是技术的进步肯定会导致财富越来越向头部机构集中。

美国过去的100年里,社会总财富总量增长了8倍,但是最富裕人们他们的财富总量增长了100多倍。所以,我国政府如果再不加干预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逻辑共同富裕需要依赖税收这只手来实现,这是一种宏观调控的职能。2015年好多外资企业都被反避税调查,但很快一纸文件下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太多反避税案;当年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税务系统内部有一个文件,要求不得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集中式税务稽查。其实2020至2021年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就是不准集中清理欠缴的社保费用。但在2021年,忽然盈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和主播明星确成为了检查的重点。

所以在我国,税务检查它更是一种宏观调控工具。一些利润特别高或附加值特别大,或者同时创造就业岗位非常有限的一些行业,特别容易引发整个社会治理秩序的混乱。这些行业就肯定会成为宏观调控的目标,比如盈利性教育或者主播。我想今年在“电子烟、医美、个人大额股转股”等应该都是重点调控的对象。

尤其个人大额股转股应该尤为谨慎。2021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和重庆税务局、以及四川省、和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款缴纳。我们亲身例行的感受到了“股份转让”的难度与压力,有的个人独资企业甚至20余年之前的股份转让被税务局给稽查了出来。

2022年3月8日,科创板上市企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中披露了“通过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被税务局按35%补征个税1700万元”这一情况。

如此例子还有许多……

很明显,这就是谁动了国家奶酪,谁就要承担责任。

这个税制的信号灯可以理解成叫“拿富豪献祭”,当然不是全体的高净值。

被税务局拿来设计的一般都有几种特征。一是收入超高或者过高,简单说收入没有付出相应成本,类似于主播,或者富豪本身处于一些敏感漩涡之中;二是谁的问题大就先稽谁,起到杀鸡给猴看的直接效果,在高标准立法的情况下,执法机构普遍性违法行为中更多的选择“典型”执法,我想这些被“典型执法”的对象中应该都具备一些“挣得多、惹得起、交得上”的明显特征。

财富完全暴露是很危险的,拿富豪献祭后半部分就是为小微收养。

我们的政策我无一例外都是倾向于小微企业的,国家鼓励扶持小微企业,那么他们该交的一部分税款,肯定会转嫁到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

目前,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已经频频亮警报拉红灯了,经济不发达直接导致税源枯竭。比如鹤岗,财政收入结构“倒挂”,2021年税收收入仅为6.1亿元,非税收入却为7.7亿元,其中罚没收入占比57%。这些类别的城市,要确保机制的运行,未来有可能下死手。如果盯上了你,要么不出手,出手就要伤人,所以预防工作一定要到位。

中国有句古话叫“名不正则言不顺”,资金往来有目的,有名分,在税务和其他监管部门的大数据之下,每一位“公民”都是裸体,金税4期上线后,财富信息也就一览无余的暴露了。2019年瑞士信贷银行发布说中国的高净值人士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但是纳税却只相当于美国的13.4%,而我们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是3%~45%,如此巨大差异说明大量的未完税财富积淀在了民间。

最后,提醒各位读者,珍惜自己的纳税信用。

(原创,转摘备注:摘自艾权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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